自收汇缴是缴款个人或缴款单位直接向基层税务机关、海关缴纳税款,然后由税务机关、海关将所收款项汇总缴入国库或国库经收处的过程,主要适用于对农村集市、个体工商户和农民的小额税款,以及出入边境人员应纳的小额税款、查处走私、违章等罚没收入等无法即时上缴国库的款项的管理。
自收汇缴的实质是作为国家机关预算收入的一种收纳方式,有利于加强对国家税务活动的管理和完善,同时也提高了国家机关国库收缴工作的效率和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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