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短期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2、期末企业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3、企业实际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4、企业短期贷款到期偿还本金时: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短期借款是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款项。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短期借款,应通过“短期借款”科目进行核算,短期借款利息的计提需要通过“财务费用”科目进行核算。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