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合伙人退伙是原合伙人从合伙企业中抽回属于其份额的资本,然后退出合伙企业的行为,其中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并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由于原合伙人退伙导致其原合伙企业合伙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发生变更,因此原合伙人需要征得其他合伙人同意或根据合伙协议规定履行相应的退伙责任。
原合伙人退伙的原因一般包括合伙人死亡而未指定继承者、合伙人因违反合伙协议的规定而被开除以及合伙人所持有的合伙权益被扣押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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