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留印鉴指单位公章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经办人在银行机构中所留下的签章印记,单位存款人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给开户银行,在办理单位汇款或开出支票的业务时,需要在票据盖上与预留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完全相同的印章,然后由银行完成签章的核对工作后方可办理业务。企业因改变单位名称以及人员调动等原因需要更换印鉴时,应当由制章机构发放新的印章后,填写用于更换印鉴的申请表格,然后重新于开户银行留下更换后的签章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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