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费是董事会决定支付给董事会成员的劳务报酬。董事费应据实列支,计入企业管理费。但以董事会名义支付的招待费、礼品费以及其他属于交际应酬性质的支出,不得作为董事费支出。
个人由于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而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性质,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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