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目标的两种观点是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具体如下:
1、受托责任观。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投资人与经营者之间有明确的委托与受托关系,受托者有义务向委托者解释经营的状况,因此,财务会计的主要目标也自然变成了向委托者解释、说明经营活动及结果;
2、决策有用观。这种观点要求财务报告应提供对现在和可能的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其他使用者作出合理的投资、信贷选择的信息,即是有利于这些信息使用者作出理智决策的信息。
受托责任观从监督角度出发,决策有用观侧重信号角度,两者互相联系、互相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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