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考试由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每年考试一次,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中级会计考试设《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考试成绩以2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