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审计的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对审计资料进行复核。由于破产前的审计时点的不确定性,因此在接手破产审计时,应将破产前审计中提供的“审计账项调整表”逐项核对;
2、对控股联营投资,应对联营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调查,确定应收回的投资本金和收益;
3、落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数额、房屋土地的使用权证、用作抵押财产的相关数额等事项;
4、核实收回各项资金的来路和状况、各项支出的真实合法性、应计费用的准确性、税款计提的正确性等事项。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