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获取审计底稿时,应注意以下要求:
1、注明资料来源。大多数的备查类审计工作底稿都是由注册会计师向被审计单位或其他第三者直接索取的,或者由他们代为编制,因此要标注来源;
2、实施必要的程序。注册会计师应对有关资料进行复核,以确认审计工作底稿与原资料的一致性;
3、形成相应的审计记录。注册会计师在审阅核对以后,应形成相应的文字记录并签名,方能形成审计工作底稿;
4、注明审计工作底稿之间的勾稽关系。审计工作底稿之间的勾稽关系通过交叉索引及备注说明来加以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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