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减免税的对象主要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口物资、国内投资项目的进口设备、贷款项目的进口物资、特定区域的物资、科教用品、残疾人用品、救灾捐赠物资以及扶贫慈善捐赠物资,主要可以概括为是针对特定地区、特定企业以及特定用途的减免。
特定减免税也称为政策性减免税,指在法定减免税以外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机关颁布法规、规章特别规定的税收减免制度。特定减税或者免税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实施规定,然后海关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单独或会同其他中央主管部门制订出具体实施办法并加以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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