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纳税指大型企业集团的母子公司实施盈亏相抵之后根据其收益计算并缴纳所得税的过程,母子公司之间主要适用于合并纳税以及汇总纳税两种缴纳方式,合并纳税有利于确立法人税制的原则以及确保新的税收法律的平稳实施。合并纳税只能适用于母子公司之间的所得税缴纳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汇总纳税是对企业集团和设有分支机构的企业采取由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或总机构汇总所属成员企业集中缴纳所得税的一种税收征收办法。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5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