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补偿是税务行政主体为了实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的需要,对因在税务行政管理中所作出的合法行政行为导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产生财产权益方面的损失,由国家基于保障财产权和公平原则予以补偿救济的行为。税务行政补偿工作的开展应当遵循完全补偿原则、适当补偿原则以及拆中补偿原则。
通过确保税务行政补偿工作的有序进行,有利于完善税务机关对税收工作的管理,同时也保证了纳税人相关税务权利的享受。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