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经营用固定资产是指不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过程的各种固定资产,主要包括不属于经营用的房屋及建筑物、不属于经营用的机电设备、出租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以及不需用固定资产。
其中,不属于经营用的房屋及建筑物包括职工宿舍、幼儿园、托儿所、食堂、浴室、理发室,以及财产属信用社所有的培训中心、职工学校使用的房屋等。不属于经营用的机电设备包括电视机、照相机、音响设备等。出租固定资产包括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包括尚未使用的新增固定资产、调入待安装的固定资产以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则是准备处理的固定资产。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