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惯例的原则包括无差异原则、优先原则、独占原则以及分享原则等。具体如下:
1、无差异原则指对外国纳税人和本国纳税人实行平等对待,使两者在征收范围、税率和税收负担方面保持基本一致;
2、优先原则指在国际税收关系中,确定将某项课税客体划归来源国,由来源国优先行使征税权的一项原则;
3、独占原则指在签订国际税收协定时,将某项税收客体排他性地划归某一国,由该国单独行使征税权力的一项原则;
4、税收分享原则指在签订国际税收协定时,将某些课税客体划归缔约国双方,由双方共同征税的一项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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