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目的设计方法有列举法和概括法两种。
列举法是按照每一种商品或经营项目分别设计的税目,如电视机等,一种商品就是一个税目;概括法是按照商品类别或行业设计的税目,如文化用品类、电子产品类、日常用化工类等,一个类别的商品就是一个税目。
列举法和概括法各有其特点。列举法界限明确、便于掌握,但其税目过多,不便于查找;概括法税目较少、查找方便,但其税目过粗,不便准确掌握,容易出现税收负担不合理的情况。
一般而言,现代税收制度在税目的设计上有机结合了列举法和概括法,既维护了税收公平,又便利了税收的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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