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要素的构成主要包括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减税免税、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六方面。具体如下:
1、纳税人即“纳税义务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一般分为法人和自然人;
2、课税对象又称为“征税对象”,是税法中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体现各税种的征税范围;
3、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关系着国家的收入多少和纳税人的负担程度;
4、减税、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或课税对象的鼓励或照顾措施;
5、纳税环节是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6、纳税期限是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