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征税是对同一课税对象或同一时期被相同或类似的税种课征两次或者两次以上的过程。重复征税可以发生在一国之内或发生在国与国之间。
重复征税不利于公平原则的体现,违背了效率性的原则以及我国产业政策的目的,同时也阻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和社会投资,加重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减少重复征税可以通过将生产型增值税转换为消费型增值税实现,税务机关也可以通过简化税率、扩大税目征收范围、推行新的税务政策以避免重复征税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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