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bsidiary即是“子公司”,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在经济上受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其独立性主要表现在拥有独立的名称和公司章程、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拥有独立的财产,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类民事经济活动以及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根据股东大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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