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的特点具体如下:
1、关税是一种间接税;
2、关税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预定性;
3、关税具有税收主体和税收客体;
4、关税的课征范围是以关境为界而不是以国境为界;
5、关税具有较强的涉外性;
6、关税是国际经济竞争的一种有效手段。
关税是国家授权海关对于出入关境的货物和物品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国家最高行政单位指定税率的高级税种,也是对外贸易发达国家中国家的税收以及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关税的征税基础为关税完税价格。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