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价定率的内容包括:
1、对外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销售额为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应税消费品,其计税依据为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计算公式为:消费税应纳税额=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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