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项目。根据《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体现为如下计算公式: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收入×(1-20%)×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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