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责任是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法律后果,股东必须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在公司成立之前,违反出资义务的行为属于合同法上的违约行为,已经足额交纳出资的股东可采取违约救济手段,并就其自身遭受的损失向未交纳出资的股东请求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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