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c是英文“business to customer”的简称,是企业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模式,该形式的电子商务一般以网络零售业为主,主要借助于网络开展在线销售活动,然后消费者通过网络完成网上购物、网上支付等一系列行为。b2c是我国最早产生的电子商务模式,其优点在于极大地节省了消费者和企业的时间和空间,提高了企业和消费者之间交易的效率。
b2c电子商务模式的企业类型可以分为经营着离线商店的零售商、没有离线商店的虚拟零售企业、商品制造商,以及网络交易服务公司。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