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规定,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鞭炮、焰火;高档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摩托车;小汽车共15个税目,部分税目下还设立若干个子税目。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其征税范围是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征税对象主要是与居民消费相关的最终消费品和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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