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违约行为的表现形态包括出资义务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不履行是指股东完全不履行出资义务,具体表现为拒绝出资、不能出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出资义务不适当履行,是指出资义务履行不当,包括迟延出资、不完全出资、瑕疵给付和出资不实等情形。
出资义务不履行按行为发生的时间不同,可分为公司成立前出资义务的不履行和公司成立后出资义务的不履行。公司成立前的出资义务不履行有可能导致公司不成立,而公司成立后出资义务不履行有可能导致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或解散,严重者可能导致公司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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