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期增长量也称为逐期增减量,指的是时间序列中各期发展水平与其前期发展水平的差额,是作为反映逐期增加或减少数量的指标。逐期增长量的计算公式为:逐期增长量=报告期发展水平-报告期上期发展水平。
逐期增长量与累计增长量相对应,两者之间的关系包括:逐期增长量与累积增长量分别构成的新的时间数列,其首项相等;累计增长量是相应的逐期增长量之和;相邻两项的累计增长量之差等于相应的逐期增长量。累计增长量也称为累计增减量,指的是时间序列中报告期发展水平与某一固定基期发展水平的差额。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