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货单是轮船公司交给收货人据以从船上或仓库提取货物的凭证。
在业务处理中,收货人用提单向船公司换取提货单,向海关办理抵关纳税手续后,就可以凭提货单从船上或仓库提取货物;当发去货物已到而提单未到时,收货人为信用证中申请人的,则可以填写担保提货请求书,请求开证银行签署保证书,凭以向船只公司领取提货单提货;待提单到达时,再换回担保提货书,以解除银行的责任。
提货单的性质与提单完全不同。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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