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也指“其他综合收益”会计科目,用于替代以前“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的部分用途。
应确认其他综合收益的情况主要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确认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导致的其他资本公积的增加或减少;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以及其后续的转出;境外经营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的增加或减少;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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