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地确认发生的合同成本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
2、建筑工地确认合同价款时: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3、实际收到合同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4、完成合同工程的建造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借方或贷方)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借方或贷方)
建筑工地确认发生的合同成本,根据合同的建造进度,应当通过“工程施工”相关二级科目以及“工程结算”等科目核算。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