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应当有至少一名会计专职人员在职。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没有设置会计机构或者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当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代理记账。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以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为主要形式,采用专门的方法对社会组织的财政收支和经济业务进行记录、核算以及监督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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