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计算公式为:
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具体适用税额;
应税固体废物的应纳税额=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具体适用税额;
应税噪声的应纳税额=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
环境保护税应根据“四项指标”以及“三个公式”计算。“四项指标”是指污染物排放量、污染当量值、污染当量数以及税额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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