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服务
下载APP
当前位置: 会计网 专业问答会计正文
来源 会计网
0

保证金追加会计分录

2021-07-06 17:34
330 浏览

  1、企业追加保证金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

  收到退还的保证金时: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

    贷:其他应收款

  保证金无法退回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其他应收款

  2、企业收到追加的保证金时: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

    贷:其他应付款

  企业追加或收到追加保证金,应通过“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保证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对方或提存于第三方的款项,包括合同保证金、投标时的履约保证金、期货交易中的保证金等。

文章版权会计网kuaiji.com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扫码关注“ 会计小助手公众号
点击菜单“
XXXX ”→订阅即可
(微信需绑定公众号才能成功接收提醒)
2021注会报名入口开通后,将及时给您发送微信通知
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