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的四种职能包括监督职能、控制职能、评价职能以及服务职能。其具体内容如下:
1、监督职能是内部审计的基本职能,对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具有重要作用;
2、控制职能体现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权威性及全面性,是内部控制的特殊构成要素,也是对内部控制实施的再控制;
3、评价职能通过内部审计可以熟悉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能更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的管理情况和运行业绩;
4、服务职能是内部审计可以通过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为管理层的决策、计划、控制提供依据。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