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企业其他应收款科目为负数,应将该科目贷方余额汇总重分类至“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
贷: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其他应付款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包括除了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应付、暂收其他的款项。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