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无形资产指的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所以土地使用权应当作为一项无形资产进行核算。
土地使用权可以用于出让、转让、买卖、出租、抵押、交换、变更、继承、赠予、划拨以及终止等方面,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等的具备法定条件的所有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照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享有的占用、利用、收益以及有限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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