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量计征消费税计算公式为:从量计征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消费税的征税对象主要是与居民消费相关的最终消费品和消费行为。
从量计征消费税的数量核定: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数量;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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