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是我国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和加强商品流通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所制定的部门规范性文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会计准则制度类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可知,《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已经被废止,相关企业可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目的是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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