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机构发生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应收医疗款
贷:事业收入——医疗收入
2、收取医疗款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应收医疗款
3、同时进行预算会计处理: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事业预算收入
医疗机构发生收入,然后收取医疗款款项,根据《关于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可知,应当通过“应收账款”相关二级科目以及“事业收入”相关二级科目、“资金结存”等科目核算。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