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到科技局专项款扶持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2、偿还剩余专项款扶持资金时:
借:专项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3、收到科技局非专项款扶持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收到科技局专项款扶持资金或非专项款扶持资金,应当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以及“递延收益”科目、“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专项应付款是企业的专项资金对外发生的各种应付和暂收款项。递延收益是指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说是暂时未确认的收益,是权责发生制在收益确认上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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