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发生销售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3、结转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缴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企业发生销售收入,然后结转销项税额以及未交增值税,最后缴纳增值税,应当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以及“应交税费”相关二级科目核算。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