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发行代金券时:
借:销售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代金券
2、收到对方代金券并售出商品时:
借:其他应付款——代金券
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公司发行代金券,然后收到对方代金券并售出商品,应当通过“销售费用”科目以及“其他应付款”等相关二级科目核算。销售费用是指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其他应付款是指与企业的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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