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所用的年限。对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规定具体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当考虑的因素包括:
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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