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指的是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企业从二级市场上购入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
企业应当设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企业所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可以单独设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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