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以公司的名义进行短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2、支付每期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3、到期连息还本时:
借:短期借款
应付利息
财务费用——利息费用
贷:银行存款
个人以公司的名义进行短期借款,支付每期利息最后到期连息还本时,应当通过“短期借款”科目、“应付利息”科目以及“财务费用”相关二级科目核算。短期借款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在一年以内的各种借款。应付利息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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