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减值的会计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在资产负债表日,无形资产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时,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企业应当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小于可收回金额的,无需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