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以租代购汽车时: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汽车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2、支付租金、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时: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3、租赁期满,留购汽车时: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固定资产——生产经营用汽车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汽车
企业以租代购汽车,应当计入“固定资产”、“长期应付款”等科目进行核算,租赁期满留购租赁资产时则通过“固定资产”相关二级科目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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