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企业提供货物运输劳务而开具的运输业统一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15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自2015年11月1日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所开具的铁路货票、运费杂费收据可作为发票清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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