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指的是不如实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种舞弊行为。纳税单位和个人为了达到偷税的目的,在购货单位为了某种需要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开具发票时,通过在商品名称、商品数量、商品单价以及金额上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法,或企业之间互相串通,虚构交易事项虚开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虚开发票的企业,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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