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税务注销说明时,应当写清楚企业的基本情况、公司注销的原因,以及对尚在办理中的纳税事宜和发票用存情况进行说明。其中,企业基本情况包括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类型、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号码、税务登记证发证时间等内容。对于公司注销原因,应当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如出现破产或经济困难等原因需要税务注销的,则在注销说明上填写“因企业经营不善原因进行注销”;若企业出现其他注销原因的,则需如实对其他原因进行说明。
税务注销也称为“注销税务登记”,指的是纳税人由于法定的原因或企业其他自身的原因需要终止纳税义务时,向原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取消税务登记的手续,企业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后,该当事人不再接受原税务机关的管理。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