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额纳税即差额征税,差额征税是原营业税的政策规定,是指以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时,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规定可扣除的支付款项后的余额作为企业计税的销售额来计算税款的计税方法。由于原来营业税未取消前,差额征税扣除项目范围较广,且部分行业的部分支出无法取得符合增值税规定的进项凭证,营改增后,差额征税在多个行业中依然有所保留。
增值税差额征税指纳税人采用购进扣税法计算应纳增值税。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其中,应纳税额为正数,则表示需交税;为零或负数则表示不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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